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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慢性肾小球肾炎

时间:2012-03-11 15:19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妊娠合并慢性肾小球肾炎(别名:妊娠合并慢性肾炎)

  妊娠合并慢性肾小球肾炎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

  (一)发病原因

  明确的病因尚未证实,但多推测与感染特别是病毒感染有关。另有报告得病前曾有接触汽油、碳氢(烃)化合物史。故认为这些化学物质和(或)病毒可能是致病因子。

  (二)发病机制

  目前已公认肾脏发病原理为抗基底膜抗体型肾炎的免疫反应过程。由于某些发病因素原发性损伤肺泡间隔和肺毛细血管基膜,后者刺激机体产生抗肺基膜抗体,在补体等作用下引起肺泡一系列免疫反应。由于肺泡壁基膜和肾小球基底膜间存在交叉抗原,故内源性抗肺基膜抗体又能与肾小球基底膜起免疫反应,损伤肾小球。

  慢性肾小球肾炎病理改变与病因、病程和类型不同而异。可表现为弥漫性或局灶节段系膜增殖、膜增殖、膜性、微小病变、局灶硬化、晚期肾小球纤维化或不能定型。除肾小球病变外,尚可伴有不同程度肾间质炎症及纤维化,肾间质损害加重了肾功能损害。晚期肾小球肾炎肾皮质变薄、肾小球毛细血管袢萎缩,发展为玻璃样变或纤维化,残存肾小球可代偿性增大,肾小管萎缩等。

  妊娠合并慢性肾小球肾炎有哪些表现及如何诊断?

  本病临床表现可多种多样,自无症状的蛋白尿或镜下血尿到明显的肉眼血尿、水肿、贫血、高血压或肾病综合征,甚至尿毒症。

  临床上按照主要表现可分型如下:

  1.普通型 起病时可与急性肾炎相似,水肿、血尿及高血压均很明显,以后病情暂时缓解,或呈进行性恶化,多数患者起病时可毫无症状,经检查尿才被发现本病。尿蛋白大多在3.5g/24h以下;尿中常有红细胞,甚至少许管型;血压虽升高,但非主要表现。

  2.肾病型 此病的病理变化以基膜增生型为主。患者有显著的蛋白尿与管型及水肿,尿蛋白每天排出量在3~3.5g以上。血浆蛋白降低,白蛋白与球蛋白比例倒置,胆固醇升高。

  3.高血压型 蛋白尿可以少量,伴有高血压,血压常持续升高,临床表现很像原发性高血压(又称高血压病)。

  Kaplan根据患者临床表现严重程度分为3型:Ⅰ型仅出现蛋白尿;Ⅱ型有蛋白尿和高血压;Ⅲ型同时有蛋白尿、高血压和氮质潴留。

  慢性肾炎多见于年轻妇女,过去有急性或慢性肾炎病史,症状以蛋白尿为主,或伴有水肿、高血压、多见于妊娠20周前,因此诊断并不困难。

  妊娠合并慢性肾小球肾炎应该做哪些检查?

  1.尿常规检查 常在孕前或妊娠20周前持续有蛋白尿而发现本病,在肾病型的尿蛋白最多。慢性肾炎晚期,肾小球多数毁坏,蛋白漏出反而逐渐减少,因而尿蛋白较少不一定说明疾病的好转,也不能以尿蛋白的多少作引产的标准。健康肾脏应能浓缩使尿比重达1.020以上,而慢性肾炎晚期时因浓缩及稀释能力减退,常使尿比重固定于1.010左右。视病变轻重程度不同,尿中出现多少不等的红、白细胞管型。

  2.血常规 慢性肾炎因蛋白质大量丧失和肾脏实质的毁损,使肾脏红细胞生成素减少,所以常伴有贫血,属于正常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型贫血。慢性肾功能不全伴有贫血者很难治疗,宜少量多次输血。

  3.肾脏功能测定 在疾病早期,肾功能受影响较少,至晚期各种肾功能如酚红试验、内生肌酐和尿素廓清即浓缩稀释功能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减退。

  1.眼底检查 可见出血、渗出及典型符合肾炎之网膜炎。轻度慢性肾炎,眼底检查可以正常。

  2.肾脏活组织检查 国内已有些医院在妊娠期做肾脏活组织检查,此对明确诊断、了解病变程度有很大帮助。但妊娠期做此检查,各学者之意见不一,主要顾虑活检出血不止,反而弊多利少。

  妊娠合并慢性肾小球肾炎容易与哪些疾病混淆?

  如果缺乏可靠的肾炎病史,或产前检查时已达妊娠后期,则必须与妊高征、慢性肾炎合并妊高征、肾盂肾炎、原发性高血压和体位性蛋白尿作鉴别。

  1.妊高征 本病发生于妊娠20周以后,妊娠前无水肿、蛋白尿的病史。发病后多先有水肿,高血压和蛋白尿发生较晚。不伴有明显的尿沉渣异常。产后6周~3个月多恢复正常。

  2.肾盂肾炎 肾盂肾炎的尿蛋白量一般在1~2g/24h,若>3g/24h,则多属肾小球病变。尿常规检查肾盂肾炎则以白细胞为主,有时有白细胞管型,而肾小球肾炎可发现红细胞较多,有时有红细胞管型。肾盂肾炎时尿液细菌培养阳性,并有低热、尿频等症状有助于鉴别。

  3.原发性高血压 本病以40岁以后发病率高,病情发展缓慢。在高血压早期,尿中一般不出现蛋白、管型及血液化学变化。无肾功能减退,眼底检查常以动脉硬化为主。

  4.体位性(直立性)蛋白尿 可在3%~5%青年中出现,保持直立或脊柱前凸位置时,发生机会较多,可能与肾静脉淤血也有关。本病尿蛋白一般不超过1g/d,无尿沉渣异常,无高血压。平卧可使蛋白尿减轻或消失,在晨起床前重复收集尿标本检验,可资鉴别。

  妊娠合并慢性肾小球肾炎可以并发哪些疾病?

  若血压高或中、重度肾功能不全者其孕期并发症发生率由40%上升至80%,主要是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儿生长受限及贫血等,早产率由57%升至100%,围生儿死亡率皆在100‰。

  妊娠合并慢性肾小球肾炎应该如何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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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妊娠合并慢性肾小球肾炎应该如何治疗?

  (一)治疗

  1.妊娠前 妊娠前如果已有高血压和蛋白尿,血压在150/100mmHg (20/13.3kPa)以上,或有氮质血症者均不宜妊娠。一旦妊娠应及早进行人工流产,因为妊娠必将加重肾脏负担,还容易并发妊高征,对母儿都非常不利。Kaplan认为胎儿在宫内能存活多长时间,高血压较氮质潴留更为重要,血压在150/100mmHg(20/13.3kPa)以上不宜妊娠,即使妊娠,最后因先兆子痫发生早,需要终止妊娠而引起胎儿死亡。

  2.妊娠期 有些患者非常渴望孩子,必须认真详细检查,了解病情严重程度后做出适当决定,如病情轻者,仅有蛋白尿或蛋白尿伴有高血压,但血压不超过20/13.3kPa,可在医护人员监护下继续妊娠,但妊娠期要保证充足睡眠和休息,避免劳累、受凉、感染等;合适的营养,选择富含必需氨基酸的优质蛋白质,补充足量维生素,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积极防治妊高征,高血压患者要减少钠的摄入。必要时要住院治疗,密切观察肾功能的变化,随访尿常规,尿液比重,每周测血清肌酐、尿素氮、尿酸的浓度。在观察治疗过程中,如肾功能进一步减退,或血压上升到150/100mmHg(20/13.3kPa)以上不易控制时,亦应考虑终止妊娠,保全母体健康。Bear提出妊娠合并肾脏疾患,如血清肌酐含量<132.6μmol/L(1.5mg/dl),母儿预后好,如>141.4μmol/L(1.6mg/dl),则预后较差,故建议以血清肌酐含量141.4μmol/L为终止妊娠的指标。

  慢性肾炎的孕妇如果经过治疗,妊娠达到36周时,也应考虑终止妊娠,因为血压突然升高往往发生在36周左右,这也是胎儿死亡及肾功能恶化的时期。凡孕36周前需终止妊娠者,为促使胎儿肺表面活性物质的产生,可用地塞米松5mg,肌内注射,每8小时1次,共2天。

  (二)预后

  慢性肾小球肾炎与其他慢性肾病一样,对妊娠的承受力取决于血压控制的情况及肾功能不全的程度。Davison及Lindheimer(1999)的资料表明凡血压正常,肾功能正常或轻度不全者通常能平安渡过孕期,妊娠并发症发生率约20%、早产率约25%、围生儿死亡率<30‰,远期随访母儿预后良好。坎宁安等(2002)强调指出慢性肾病妇女即使孕前肾功能正常,血压不高,其妊娠结局亦非总是好的。近年对高危妊娠及婴儿处理水平不断提高,活产婴儿大都可以存活。Jones及Hayslett(1996)报道67例中、重度肾功能不全妇女的82次妊娠的结局,半数并发高血压,40%有大量蛋白尿,60%早产,37%胎儿生长受限,然婴儿存活率达到93%。国内邱少卿等(1993)报道在33例中,重度肾功能不全者妊娠期先兆子痫的发生率为78.8%,肾功能恶化率为24.2%,围生儿死亡率为121.2‰。

  临床资料表明血压正常仅有轻度肾功能不全的妇女,妊娠期虽有尿蛋白排泄量的增多,但对肾功能无明显影响;中、重度肾功能不全者容易并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进一步加重肾脏损伤,重症者有25%肾功能急剧恶化,以致在产后数月至1~2年内发展成终末期肾功能衰竭。固然,慢性肾病病情不可避免地会随病程延长而进展,但国内外资料均证明高血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促使肾功能恶化的重要因素。此类患者的远期预后尚须积累更多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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