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还活着被收2次火化费 妈妈状告重庆儿童医院
2010-11-08 11:18:44 重庆商报
7岁的儿子阿彬(化名)在四川自贡老家,遭到一只流浪狗咬伤鼻子后陷入深度昏迷状态,被送到重庆儿童医院救治时还活得好好的,但院方却在一天之内收取了他妈妈两次共计1664元的火化费。今天下午,悲痛欲绝的妈妈李玉梅称,他们要状告市儿童医院,索赔相应的精神损失费。有律师表示,将免费替他们进行法律援助。
今天本报以《患儿还活着 医院收了两笔火化费》为题,对发生在重庆儿童医院的一起荒唐离奇的事件进行了客观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以及网易等全国知名网站迅速转载,网友纷纷跟帖批评儿童医院“违背职业道德”,建议“相关主管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并整顿儿童医院”。记者今天中午走访儿童医院周边的报摊时,摊主均称“今天的重庆商报很好卖,还没有到中午就全部卖完了。”一名姓刘的市民称,今天一大早他带着7岁的儿子到儿童医院输液,听到周围的人在说儿童医院竟收取活人的火化费后,他抽空去买来一份商报,看完后认为本报的报道客观真实,同时他还对儿童医院的这种行为进行了严厉的谴责。
下午3:30,阿彬的父亲田庆样来到儿童医院住院部9楼16床探望儿子时,一名医生把他拉到一边,告诉他说,“希望你放弃对孩子的治疗。”田庆样噙泪称,夫妻俩已坚持到了今天,眼看孩子渐渐有了好转,希望医院能把孩子救治到底,他当场拒绝了这名医生的提议。
阿彬的母亲李玉梅表示,本报今天报道后,儿童医院至今没有人来安慰过他们,也没有人来找他们谈过话,“我们对儿童医院的这种冷漠态度表示极大的愤恨,打算找律师起诉他们。”
重庆博嘉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文坛称,他愿意帮李玉梅夫妻俩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替他们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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