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金乡县城在金乡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繁荣城市经济,提升城镇化水平,推动全民就业创业,近日出台了鼓励农村居民和外来人口进城入镇居住就业创业奖励政策。
一是购房奖励政策。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一城五区)购买经政府批准建设的商品房,根据面积大小进行房屋交易契税50-100%返还奖励;首次购房协助办理按揭贷款,交付首付后按100元/平方米给予奖励;一次性付款按总房款的5%给予奖励。二是土地政策。举家进城落户的农民,根据各自情况,可继续保留、自主流转或自愿退出原有宅基地、承包地及林地、坑塘等,保留承包经营权、享受原有各种补贴或一次性补贴等灵活优惠政策。三是就业创业政策。购买商品房或店铺门面并创办、领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缴纳税收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全额予以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无业进城人口免费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免费职业服务及技能培训、办理小额贴息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建立养老、医疗、失业及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贴。四是其他奖励政策。规定农村居民和外来人口在城区购买商品房的,公安机关免费办理城镇居民户口登记;子女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安排到城区学校就读且不得收取政策规定外任何费用;自愿选择农村或城镇养老及医疗保险等,并执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等。
到2016年底,力争推进15万农村居民和外来人口进城落户,城市建成区面积力争达到4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力争突破30万人,乡镇驻地人口力争突破10万人,城镇化率提高到56%以上,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中等城市。(金乡县住建局)
莫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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