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案件自查、评查、考核制度。基层办案部门每月对行政执法个案进行一次自查;该局执法监督部门实行季度抽查、半年评查、年度考核,将抽查、评查、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近两年,已组织各类执法行为评查活动60余次,发现执法中具有共性的不规范问题13个,并以内部简报的形式,通报各执法单位组织学习整改。
二是落实非主办人回访、监察部门回访、局党组成员回访制度。一般案件由办案部门负责人在结案30日内,带领一名非本案调查人员采取上门走访、问卷调查、电话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相对人及时跟踪回访,指导和帮助相对人整改规范,促进其健康发展。对重大、复杂案件法制科、监察室和办案机构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详细记录回访情况。
三是开展企业执法评议、部门执法评议、执法廉政评议活动。对全局“三六企业联系工程”中所联系的660家企业发送《工商执法征求意见表》、向各执法执纪部门送达《工商执法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我局执法的意见和建议。每年组织执法科室和工商所分半年和年度两次,采取召开评议座谈会的方式,广泛征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代表、服务对象对工商执法的意见和建议,累计向2000多名代表和服务对象作了述职述廉报告。
四是坚持内部反馈、廉政反馈、定期反馈制度。各执法部门在处罚决定书作出的同时,要向法制监察部门反馈行政处罚的结果。在向行政处罚对象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对象发放廉政反馈卡,征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有无不廉洁的行为,严防执法不公、执法随意及执法扰民行为;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反馈,对从各渠道回访和收集到的信息,由法制监察部门汇总整理后,向各执法部门反馈意见,提出不足,抓好整改。(杜修镇)
刘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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