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7月27日15时许,在兖州市兴隆文化园工地打工的郓城籍小伙小张接到兖州市公安局兴隆派出所的电话,让他到派出所去一趟。小张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头雾水,直到民警提示他是关于银行卡的事情,小张才急急忙忙的查看钱包,发现银行卡不见了。在派出所里,小张终于见到了自己的银行卡,见到失而复得的银行卡,小张激动不已,对民警连声道谢。
原来,26日11时左右,小张去兖州市文化东路的农业银行取钱。在自动取款机上,小张取了2000元钱就急急忙忙的走了,忘记了将银行卡退出。几分钟后,在银行办理业务的高某(男,30岁,河南省信阳兖州市罗山县人)到自动取款机上查询业务时,发现机器上有一张银行卡没有退出,高某见四周无人,对卡内的巨额存款起了贪心,将卡内的8000元人民币取出,连同银行卡装入自己的包内,离开了现场,占为己有。回到家中,高某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摄于法律的威严,良心上受到道德的谴责,27日13时许,高某到兴隆派出所投案自首。
(魏然 陈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