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23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日前出台的《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定办法》)将全市幼儿园由低至高分为三级、二级和一级,并公布了一票否决不予评定等级的8种情形,17项必须纠正的违规行为中的11项,以及在评定等级过程中将倒扣分的16项行为中的11项。
《评定办法》根据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围绕儿童、教师、设施、课程等4个教育基本要素,建立了112项评价指标。办园条件体系突出卫生防疫和校园安全,办园质量强调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强调保护幼儿的好奇心、自信心、想像力和创造力。
《评定办法》每项分值均控制在3分以内,并对每一要点的给分、扣分标准进行了规范,甚至细到0.05分。指标体系设置了倒扣分规则,对16种情形实行倒扣分。对幼儿园未按规定配备玩教具等17种情形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暂缓评定等级;对幼儿园出现经费管理、安全、师德等方面的8种问题之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评定等级并要求限期整改。
按规定,幼儿园等级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应进行复评,新注册的幼儿园在取得法人证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等级创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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