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气预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人事考试单位代码
济宁市安全教育平台
济宁违章查询
济宁住房公积金查询
济宁科技网 济宁培训班 济宁银行网上银行 济宁教育网 历史故事 家庭教育 济宁市地图 济宁房产 济宁教育网 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 济宁新闻网
币圈最新消息 济宁信息港
浏览器之家 济宁汽车 睡前小故事
下载吧 股票书籍 花花草草
百应百科 照片恢复 学习通
红警之家 睡前小故事 马伊琍
手机照片恢复 手机数据恢复

四川高考出作弊新处罚严防舞弊 最高可停考3年

时间:2012-05-06 13:50来源:华西都市报 www.yunhepan.com

“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获得加分资格”,被首次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考生若将手机等设备带进考场,不管考试过程中使用与否,均将被视为作弊。

华西城市读本讯(华西都市报记者肖笛)昨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落实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信息。新办法对高考违规、违纪和作弊处罚更加严厉,与2004年的规定相比,有15处改动,可谓“大刀阔斧”。同时,对作弊的界定也有增加,“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获得加分资格”,被首次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政策的修订体现了与时俱进。比如,原来“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修改为“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的”,这表明考生若将手机等设备带进考场,不管考试过程中使用与否,均将被视为作弊。

同时,以往教育部只在打击“替考”上有详细规定,而没有提及如今日趋猖獗的“组织团伙作弊”。新办法规定,“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以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者”,其所在的教育考试机构须通报其所在学校,并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予以解聘。

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4类作弊行为之一的考生,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3年的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相关阅读
  • 高考志愿:怎样看待和利用好加分优惠政策
  • 七万余高考生今起填志愿
  • 山西全省21个贫困县高考生录取机会将增加
  • 专家提醒:高考志愿填报要“慎报”切勿“晚报”
  • 异地高考不妨先探索再定法规
  • 铜梁:农村“独苗”高考可加分
  • 齐市今年中高考将采用新《办法》 
  • 香港中大今年在川招收14人 高考成绩为入学标准

    • 上一篇: 900多名幼儿获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下一篇: 广东发布"异地高考"时间表 尚无具体规划

      济宁运河畔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来源于注明来“源于:运河畔或www.yunhepan.com”版权均属运河畔网所有,其他媒体可以转载,且需注明“来源运河畔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济宁运河畔,济宁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全网热点
      • 健康
      • 教育
      • 新闻
      • 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