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2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继2011年德阳、资阳两市中小学先行全面开展书法教育取得成效后,四川省教育厅日前制定《关于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要求四川省其余19个市(州)从2012年秋季起,每年均从小学、初中、高中的起始年级开始按照要求开设书法教育课。学校将对学生的书法学习情况进行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记入学生的成长记录袋。
按照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中每周安排一课时书法课;在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艺术)等课程中,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义务教育一至二年级、七至九年级由各地从语文、美术等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在普通高中一至三年级语文、美术课中设置与书法教育有关的选修课程,并给予相应学分。
关于中小学书法教学的要求,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首先要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随着年级升高,逐步要求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三年级开始,过渡到硬笔毛笔兼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