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讯(通讯员 卢兆敏李海波)6月19日,家住诸天寺廉租房的刘俊石一家得到了好消息,兖州市新出台了《城乡困难居民大病救助实施细则》,《细则》增加的新举措将大大减轻他家的经济压力。刘俊石身患残疾,十六岁的女儿又在三年前查出肾衰竭,虽然每年享受大病救助二次救助,但高昂的医疗费用仍压得他喘不过气。《细则》实施后,虽然大病救助二次救助取消,但刘俊石获得的救助金额将会更高。
该兖州市城乡低保管理办公室主任武国文说:“新《细则》旨在扩大救助覆盖面,提高大额费用患者的救助比例。”他算了一笔账,刘俊石一年需自付医疗费用10万的话,原来他在得到7千最高限额的大病救助后,还能享受二次救助。二次救助享受剩余自付费用的25%,也就是9.3万的25%,这样他能得到3.02万元的救助。而按新《细则》,取消二次救助,个人承担费用6万元以上的,获得60%的救助,最高限额8万元,这样他能得到6万元的救助。武国文还介绍,除取消二次救助、调整救助标准和限额外,在救助对象上,新《细则》增加了城兖州市三无人员和城乡孤儿,取消了原来大病救助25种病种的限制。
据了解,兖州市今年被民政部列为“全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示范兖州市”。自2006年实施大病救助制度以来,其救助政策逐步完善。2007年,该兖州市有8种疾病属于救助范围,救助比例最高为60%;救助限额最高为1万元,全年发放救助金8.5万元。2010年,救助病种扩大至25种,各项救助比例平均提高了10%,救助限额提高至2万元;有4种疾病课享受二次救助,最高救助8万元;全年发放救助金达到了298万元,救助392人。2011年,发放救助金439万元,救助5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