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行为,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提高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效能,山东省鱼台县大力实施劳动保障“一体执法”。
据悉,“一体执法”制度建立后,该县人社局将统一组织实施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对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一体执法”的范围包括: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用工备案及与劳动者签订、履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执行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工资支付)三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备案落实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同时,该县人社局规定“一体执法”队伍由劳动监察专职监察员和有关科室单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组成。
“一体执法”执法方式实施后,该县除因上级统一部署或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安排需要增加或调整执法检查事项外,一般不再增加对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活动。同时,实施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室,至少有2名劳动监察专职监察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科室提出意见,统一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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