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元春)近日有国内媒体称,前中国足协高官南勇、杨一民和张健强3人的受贿金额可能超过400万元国民币,其中南勇为100万元左右,另外两名要害人物杨一民和张健强受贿的金额更多。对于此种说法,中国足管中心主任韦迪昨天在接收媒体采访时公开否定:“就我懂得的情况而言,关于南勇、杨一民等受贿金额的说法并不正确。”
根据之前媒体的报道,现在外界曝出的南勇受贿金额约为100万元,他的受贿金额也是三人中最低的。但据悉他被警方带走协查当天,身上携带一张有600万元存款的银行卡,对于他这个级别的官员来说,这么宏大的金额显然不太合乎常理。
有知情人士流露,前足管中心副主任杨一民被查实的受贿金额估计也是百万左右,而且具体数目超过南勇。有熟悉杨一民的人表现,他出事是因为被人拉下水,“在那个圈子,时间久了,不拿都不行。”但据懂得,杨一民把持比赛和赌球的可能性不大,应当是受贿。
而前足协官员张健强在主管裁判时,被称为“江湖老大”。据悉,他被查实的受贿金额超过200万元,几乎相当于南杨二人的总和。此外情节比较严重的是,张健强所涉“黑金”,不光是分派裁判、收受贿赂,还和把持比赛有关。
目前公安部门还没有公开南杨等人受贿的具体金额,按照一般定义,南勇等3人的受贿金额如果都达到百万元,毫无疑问属于“受贿金额特别宏大”。根据我国刑法相干规定,“受贿金额特别宏大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逝世刑,可以说,南勇等人的受贿金额数目大小,将决定着他们会受到何种程度的法律制裁。
此外,也传出包含陆俊和黄俊杰在内的涉案裁判,受贿金额远在当年受贿38万元而获刑10年的龚建平之上,如果传闻属实,等候他们的将是比龚建平更为严格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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