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年:实际上,文字、视频和游戏都是出自于一个故事的不同表现形式。在视频中,它又由视频产业的内容开发商和内容渠道商共同组成。如果说,阳光传媒等是内容制作商的话,那么酷6就是一个视频分销商。我们未来通过盛大文学的故事,以及拍的电影、小说改编的音乐,未来都将通过酷6和它进行合作,而在酷6以及阳光传媒等方面如果有好的电影,我们也会改编成游戏进行对外拓展。所以总的来说,文字、视频和游戏这三者是紧密不可分的,而酷6作为视频发行商和分销商存在,这是我们打通整个产业链的重要部分。
勒甘:除了对酷6进行投资外,盛大网络在现金使用方面有什么计划?
吴兆莆:我们在现金使用方面有多项计划,主要的计划就是股票回购。我们去年已经宣布了股票回购计划,此外我们还可能根据董事会的决议收购一些资产,我们还会在一些投资项目中投入资金,包括对华友和其他较小的项目的投资。
美国银行分析师埃迪·梁(Eddie Leung):关于盛大文学,能否介绍一下其业务模式?与第一季度相比,第二季度订阅用户数有何变化?
吴兆莆:盛大文学事实上将成为一个完整的版权运作平台,包含许多不同的商业渠道,如出版、发行、收费等。所以除了用户订阅外,其他收入来源还有发行、和线上线下的广告,我们还进行版权管理,如将购买的版权作品转换为其他形式。我们并不披露订阅用户数量,但这一数字一直在增长。盛大文学一直在与不同的商业伙伴合作,共同推广原创作品,还与线下发行商合作。因此盛大文学拥有多种盈利渠道。
RBS分析师温迪·黄(Wendy Huang):我想了解一下盛大娱乐和盛大游戏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投资与战略的差异。从你们过去一年中进行的两起收购来看,一是收购酷6,二是盛大游戏宣布会与中国国家网络电视台共同做一个在线视频平台,看来母公司和子公司在做类似的工作,你们如何进行差异化?关于网页游戏,盛大游戏收购了麻吉传媒(Mochi Media),他们会做网页游戏。在盛大娱乐看来,网页游戏平台是一项内容驱动的业务还是平台驱动的业务?如果是平台驱动业务的话,是否由母公司运营更为恰当?
陈大年:盛大娱乐和盛大游戏之间有非常大的战略定位差别。首先,盛大娱乐在内容覆盖方面,覆盖所有不同的娱乐内容提供方式,其中游戏这块我们将全部由盛大游戏承担,盛大自己将不再进入到现在网络游戏、MMORPG这方面的工作,这是第一个差别,即内容方面的差别。
第二个是在平台方面的差别,盛大娱乐除了做游戏之外的形式以外,最关键的是希望提供一个为各种娱乐方式共同支撑服务的平台,即盛大在线。盛大在线,我们提出有三部分,内容的分发、钱的回收、最后用户的管理,这块全部集中在盛大娱乐。
至于盛大游戏和CNTV之间的合资公司,据我所知,这是一个游戏运营公司,不是一个视频公司,所以在这一块作为一项内容驱动的业务,应当由盛大游戏运作。
至于网页游戏,或其他游戏,根据集团和盛大游戏的战略合同,像网页游戏这些属于盛大游戏的业务范围,他们收购麻吉传媒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你也很难区分麻吉传媒是一项内容驱动的业务还是平台驱动的业务,内容可以是一个平台,就像文学也可以是一个平台,我们应该把它理解为它是一项内容驱动的业务还是服务驱动的业务,我们觉得网页游戏本质上是一项内容平台驱动的业务。
在服务这一块,所有的收费、用户管理、顾客服务,仍然是由盛大娱乐按照原来确定的合作关系来提供的,所以也没有造成战略方面的混乱。
温迪·黄:能否预测盛大下季度的营收增长?
吴兆莆:抱歉我们不提供这方面的具体数据。
Auriga分析师陈吉纳:请问第三、第四季度的开支是否会有较大增长?
吴兆莆:我们一直在开拓新业务,继续拓展各种基础设施,为我们的用户和商业伙伴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预计相关的支出将继续增加,包括新的人才招聘计划、改善基础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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