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黄光裕家族的筹码也有不少。
首先,目前黄光裕夫妇仍为大股东。其拥有的表决权,是需要陈晓及贝恩资本无法疏忽的,甚至是难以匹敌的。
其次,道义上的优势。无论如何,黄光裕是国美电器的开创人,其开创的国美模式可谓颠覆性的,而且,这一模式令宏大的花费群体受益。
再次,国美电器的商标权,以及300家未上市的门店。商标目前只是授权国美电器应用;门店则可处理变现,并对国美电器产生影响。
目前看来,若召集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机构投资者将是一支重要的力量。双方也正就此进行“拉票”。
一个较大的变量是,由于黄光裕方面责备陈晓不具备管理一家大企业的才能,导致国美电器增加放缓甚至停止。8月下旬,国美电器将发布半年财报,事迹如何,也将对双方产生影响。
令人遗憾的结局
事态发展至今,已是“乱花渐欲迷人眼”,或许只有陈晓、黄光裕本人,才干说得清原委(消除因利益、诉求不一而可能隐瞒的因素)。
实际上,黄光裕枭雄般的个性,决定了他出事以后,国美电器无法重复之前的两宗正向案例:物美开创人张文中被抓后吴坚忠接任并将企业带入正规,创维开创人黄宏生入狱后张学斌危机受命拯救企业。
对于黄光裕而言,他要的是不单是大股东的地位,更重要的是把持权。所以,即便身陷囹圄,他亦对国美表现得高度关注,前期还指派私人代表进行签字。
而对于陈晓,如果把持权(尤其是企业的战略决策及管理权)旁落,则意味着自己仅仅是个“傀儡”或“牵线木偶”,除非他是毫无寻求之人,否则难以接收。
而黄保持把持权的表现之一,即对于旧部的把持力。毕竟,他们是黄带着打拼多年的“嫡系”。对陈晓而言,尽管或许真的如他所言,不想去转变国美的基因,只是带领高管团队做事,但问题在于,如果他面对的是一些“身在曹营心在汉”的高管,又怎能有所施展?
所以,旧部的分化,必不可少。而且,相比失去自由的黄光裕,陈晓可以采用的策略和方法太多了。比如,2009年7月,国美电器将占现有已发行股本约3%的股权授予105名高管。这种做法,其实简略。而其所折射的意义,则并非像黄光裕所责备的那样简略——是在软化旧部。你可以将之懂得为给高管戴上“金手铐”,更利于企业发展。需要黄光裕反思的也恰在于此:为什么在出事之前,他没有采用类似股权鼓励举动呢?
由此可见,陈晓的一些所谓“诡计”,其实也是被黄光裕“逼”出来的。
可以假想的是:如果黄光裕在出事之后,对陈晓充分授权,他还会“去黄化”吗?
还可以假想:如果陈晓充分与黄光裕的代理人沟通,一些不必要的误解是否会打消?
再可以假想的是:如果黄光裕不采用类似所谓“鱼逝世网破”的方法,他是不是反而会保住大股东的地位?
仍可以假想的是:如果双方不得不“鱼逝世网破”,国美电器、数以万计的员工,以及诸多投资者将面临什么?
换言之,这已经不是陈、黄二人的对决了。在这场仍在持续的中国几乎最富有戏剧性的商战中,其影响将远远超出把持权的争取。
在几年前落幕的“迪斯尼战斗”中,迪斯尼家族的人最终将迈克尔·艾斯纳赶下了台。在位20年的艾斯纳,成功让迪斯尼转型并获得了宏大成功。但在2003年,艾斯纳也与迪斯尼家族的人最终反目——当年12月,副董事长也是迪斯尼家族在公司中仅存的血脉罗伊·E·迪斯尼辞职,并责备艾斯纳犯有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七宗罪。借助自己创办的“拯救迪斯尼”网站,以及舆论的支撑,尤其是艾斯纳的败笔,罗伊最终成功。
在中国,黄光裕家族能复制这一切吗?
(本文起源:中国企业家 作者:张刚 房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