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市人口计生局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纪实
魏明
近日,全国人口计生系统纠风工作座谈会暨阳光计生行动经验交流会在河南省郑州兖州市召开,会上宣读了关于确定全国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的通报,兖州市人口计生局榜上有名,黄国强局长作了典型发言。据悉,全国共有205个单位获此殊荣,山东省仅有10个。近年来,兖州市人口计生局以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关维权、阳光执法为重点,以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抓手,在全兖州市范围内广泛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管理在阳光下操作、服务在阳光下开展、满意在阳光下体现,人口计生工作由管制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
坚持一个理念,开展“阳光行动”。兖州市人口计生局始终坚持抓好“阳光计生行动”就是实现依法行政、开展优质服务、构建和谐计生的理念,把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对照“阳光计生行动”的有关要求,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兖州市关于开展创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抽调专人成立了兖州市阳光计生行动专项管理办公室,投入经费9.6万元,加强在“阳光管理”、“阳光服务”和“阳光维权”等方面的软硬件建设,确保“阳光计生行动”开展有条件、活动有经费、工作见实效。
打造两个规范,带动“阳光管理”。打造规范的政务公开制度。根据计划生育政务的不同性质和内容,划分政策、程序、服务、维权、监督等五类公开内容,明确兖州市级政务18项、镇级政务26项、村级政务30项公开项目,全兖州市设置447个计生政务公开栏,开设了“人口计生政务专网”,每年印发计生服务指南、挂历、明白纸30余万份,最大限度地进行政务公开。实行“三审两评三公示”的计划生育政务“三二三”工作制度。对群众关心的二胎生育证办理、计生家庭奖励金发放、社会抚养费征收、病残儿鉴定及中考加分等情况,先由村居两委会审议形成意见,进行一次公示;然后提交镇街计生办审核评议,进行二次公示;最后经兖州市局终审评议,在全兖州市进行第三次公示,最大程度地接受群众监督评议。打造规范的管理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写了五大章28小节、约7万字的《兖州市人口计生工作规范》,对兖州市、镇、村三级和兖州市直有关部门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标准,都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使人口计生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形成了城乡统筹、全兖州市“一盘棋”的“阳光管理”格局。
落实三个注重,推行“阳光服务”。一是更加注重宣传引导。切实改变以往标语口号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冷漠生硬的宣传方法,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人口计生公益宣传。如针对长效节育措施难落实的问题,邀请知名专家为群众讲述节育措施不当的危害,全方位地宣传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身体健康的好处,使广大育龄群众实现了由“要我落实”到“我要落实”的转变。二是更加注重利益导向。在全面落实国家、省等各项法定奖励扶助、免费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兖州市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体系的意见》,包括对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夫妻给予一次性不少于5000元的奖励,农村独女户父母奖励费由每月10元提高到50元等32条利益导向政策。为进一步解决计生困难家庭问题,创造性地开展了“六心计生关爱工程”活动,即:为失去父母的独生子女找“慈心父母”,为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找“贴心亲人”,为计生特困家庭设立“爱心基金”,对计生家庭贫困学生实施“暖心关爱”,让实行计划生育的60周岁以上身边无子女的老人入住“安心之家”,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打造“信心之源”。截至目前,全兖州市35个单位,158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家参加了这项活动,11名父母双亡的独生子女找到了“慈心父母”,17个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找到了“贴心亲人”,12名身边无子女的老人入住“安心之家”。三是更加注重优质服务。免费为农村育龄妇女开展“两癌”筛查和生殖道健康检查,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坚持术前告知,签订同意书制度,为育龄群众选择全兖州市技术服务最好的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最大程度减少群众的抵触情绪。多年来全兖州市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达98%以上,手术并发症控制在1‰以下,产后、术后随访服务率达100%。
完善四个制度,保障“阳光维权”。完善“热线服务”制度。通过参加“行风热线”以及设立的“12356”热线平台,及时听取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对群众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计划生育证明,全面兑现“无障碍、零收费、即时办”的服务承诺。对个别管理地不明确的,采取“直通车”的形式,由兖州市人口计生局直接办理,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方便。2011年以来,通过热线为育龄群众办理各种计生证件86人次、解决疑难问题65件。完善民主评议制度。在全兖州市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朋友评计生”等活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让广大群众参与评议人口计生各项工作。在2011年全兖州市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中,兖州市人口计生局以99.6%满意率在兖州市直单位中名列前茅。完善监督制度。面向社会各界发放建议意见卡,征求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新驿镇秦村王某在建议卡中说:我们很多女同志在联诚公司打工,不好请假,健康查体能否集中进行?镇计生办及时和企业沟通,决定上门为她们进行集中查体,极大方便了群众,受到广泛欢迎。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每年印发20多万份有奖举报公开信,把违法生育、违法收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以及计划生育“三乱”行为等情况纳入有奖举报范围,并制定了详细的有奖举报办法,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积极接受社会各界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监督。
强化五项措施,实现“阳光执法”。强化工作纪律。重点加强对计划生育“两个纪律”和“七个不准”的学习,正确引导广大计生工作者和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强化岗位培训。每年举办计生法制培训班12期,培训计生干部3000余人次,并对全兖州市437个村居的计生专职主任进行计划生育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自身素质。目前,兖州市、镇两级105名计生干部取得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规范执业许可。兖州市、镇两级计生服务站都取得了《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拥有高级技术人员2名,中级技术人员19名,初级技术人员39名,执业医师24名,技术服务人员比例达到87%,全部持证上岗。多年来,兖州市未出现一例计划生育技术事故。强化专项治理。早在2000年,兖州市人口计生局就开展了针对“三乱”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对不符合规定收取押金、保证金和搭车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清退,取消了一切经营盈利活动,对收费检查项目,采取事先告知和群众自愿的方式,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费用,对出现“三乱”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全兖州市多年未出现一例乱收押金、保证金和搭车收费现象。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制定相应政策,对缴纳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后,签订还款计划分期缴纳;对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积极与兖州市法院协调,建立联合执法体制,成立了计划生育执法巡查大队,配备了警车,专门从事社会抚养费催缴及强制征收工作。2008年以来,共下达征收决定书905份,其中办理缓缴473例,强制征收162例,征收社会抚养费1753万余元,征收到位率达80%以上,未发生一起因征收引发的恶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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