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近日,金乡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全面启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文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充分认识法律文书重要性,提高登记管理工作水平。法律文书的正式启用,规范了法律文书制作格式,明确了法律文书制作标准,理顺了法律文书制作程序。从法律文书的格式、结构、文书字号、编号、落款、用印到用词,从形式到内容均做了统一规范,使登记程序更加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确保每个办事环节都遵循法律原则,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流程更加法制化和标准化。
建立三层检查工作机制,完善机关公文收发制度。承办人员制作法律文书后须自行检查,科室负责人审核时再仔细复查,分管领导审批时仍需复核,层层把关,避免发生错字、别字、漏字等低级错误,确保内容、格式规范无误后再制发正式稿,并予以统一备案。
建立公文督办机制,维护法律文书的权威性。金乡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下达的法律文书,建立了科学严谨的督办机制,规范文书的签收程序,严格文书的办理时限,切实维护法律文书的权威性。
目前,金乡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已对机构编制核查中撤销的9个事业单位正式下达了《提交注销登记申请的通知书》,督促其尽快办理注销手续,赢得了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马建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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