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微山县在开展发放养殖证工作中,严把“四关”,积极稳妥的做好水域滩涂养殖发证发放工作。
一是严把申报关。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渔政站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微山县南四湖水域临时养殖使用证申请登记表》。
二是严把调查关。乡镇(街道)渔政站根据申请者填写的申请,会同所在村委、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进行现场踏勘,进行 GPS测量,核实养殖面积。
三是严把审批关。乡镇(街道)渔政站会同村委、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调查踏勘情况,认真审查,确认申请养殖水域无争议纠纷,对符合水产养殖发展规划和容量控制要求的,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微山县渔管委分别出具意见,对不符合水产养殖发展规划和容量控制要求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是严把公示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发放养殖水域使用证前,对申请人在所属的乡镇街道公示无异议后,发放集体养殖水域滩涂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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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严把“四关”做好水域滩涂养殖发证发放工作
时间:2012-07-23 20:10来源:微山县政府网 www.yunhep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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