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乡县审计局以“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为目标,强化“四个坚持”,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和成效。
坚持法律法规为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依据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健全和完善各项审计规章制度,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审计监督职能。
坚持审计程序为保障,审计内容为重点,审计结果客观真实的原则。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实施审计监督职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组的组成、审计时效、审计报告的征求意见以及审计报告的送达执行等程序性规定得到切实落实,在审计结果客观真实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审计程序的公平公正。重点审计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设备材料采购情况、工程造价和竣工决算情况、投资绩效情况以及环境保护等情况。
坚持创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监督方式和方法。综合灵活运用预算审计、跟踪审计、决算审计、专项审计等各种手段,实现政府投资审计监督由真实合法性审计向绩效审计转变,审计方式从事后向事前、事中以及事后全程审计转变。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学习力度,坚持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方式和方法。
坚持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严把参审社会中介机构关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择6家甲级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严把准入关,在审计局人员担任审计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参审的审计结果实行抽检复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督制度,积极实施参审中介机构末位淘汰制,规范参审中介机构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质量和效益。(李国帅)
陈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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