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8点多,我看到两三个青年男子,他们走进建设家里,好像是来要债的。”李建设的伯父李长山告诉记者,也许正是要债人的恐吓,让侄媳妇最终决定一走了之。“小梅去世后,5岁的心心一直哭着找妈妈,我们只能骗孩子说,‘妈妈出了趟远门,走亲戚去了’。”李建设的父亲李长山流着眼泪说。
“我认为这是一个骗局,先是骗我赌博,然后让我借高利贷。”李建设说,妻子出事后,李海便离开了村子,好像人间蒸发一般,“我希望他能回来与我见面,有很多事情我要和他说清楚。”
延伸阅读>>切勿图方便 涉足高利贷
“私自放贷一般是在小范围内实现交易,写个借条、按个手印就能借到钱,利率却是高得离谱。但因借款、放款双方是在自愿条件下达成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给公安部门制止和清查带来一定难度。”济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金融大队大队长高峰说,只有当借放款双方发生纠纷,如借款人被逼债中受到殴打、威胁恐吓等侵害时,公安部们才能够立案调查。“市民如发现非法放贷现象,可及时向公安部门反映,我们将大力打击。”高峰提醒市民,如需要借款,应到正规金融部门办理,切勿贪图一时的方便涉足高利贷。
“按照规定,超过同期银行放款利率四倍的借贷行为都是违法的。”山东济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力表示,如果索债行为存在威胁、恐吓、暴力伤害等行为,受害人应立即到到公安部门申请立案。
“从银行贷款需要一个时间周期,并且要求借款人准备多种手续,一些人因急于用钱、不具备贷款条件,便从民间放贷组织借钱。”杨力说,这就是大家所说的高利贷,高利贷利息惊人,一旦借款人资金链断裂,借款数额将短时间内飞速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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