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总结表彰暨干部作风建设大会上提出的“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务实重干奋勇争先”的精神,使羊山镇党员干部以更高涨的士气、更坚定的信心、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当中去,羊山景区(羊山镇)制定并施行了加强机关、村级干部作风建设的十二条规定,为羊山优化作风,提高效能提供了制度保障。此项规定展现出内容性广、针对性强和落实力度大三个特点。
内容覆盖广,围绕民生下力气。关于加强机关、村干部作风建设的十二条规定具有极大的概括性,内容不仅包括对镇村干部常规的考勤、会议、工作流程等内容,还对工作人员工作效率、服务态度作出明确规定。此外,“十二条规定”还全面展示了新时期的羊山精神,彰显了羊山镇党员干部下定决心“苦干实干巧干,争先创先率先”的进取和拼搏精神。在规定中,明确要求要大力发扬“5+2”、“白+黑”的工作精神,两委成员、镇长助理周一、周二、周四一律坚持夜间工作岗位,重大工作及特殊情况要及时到现场一线,各部门、单位节假日要做好值班工作,不得空岗,用制度保障民生。
措施针对强,关注干部整作风。羊山镇突出通过党员抓作风,围绕干部提效能。首先依靠对干部作风整改来实现羊山镇风气优化和精神面貌的改变。在十二条规定中,过半规定对机关干部行为作出明确要求或明令禁止。在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方面,除继续执行禁酒令之外,还坚决贯彻文明办移风易俗、优化作风的决定,严禁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机关干部不得参与祝寿等违反文明办规定的活动。在干部工作作风上,对镇行政服务大厅和群众服务大厅两个部门单独列条规定,要求在岗尽责。此外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一岗多责”、“马上就办”等事项也进行了严格规定。
落实力度大,真抓实干提效能。为了实现优化作风、提升效能的目的,羊山镇党委下大决心贯彻、用大力度执行。在全镇作风建设大会上,由镇党委书记亲自逐条宣读了关于加强机关、村级干部作风建设的十二条规定。宣读后,结合我县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和镇工作实际向出席镇作风建设大会的镇、村全体机关干部做了深刻讲话,就作风建设与稳定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将羊山的未来与党员干部的责任联系起来,使党员干部明担子、知重任,对十二条规定的目的意义都有清晰认识。此外,镇督查室也将严格执行十二条规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为弘扬正气,树立新风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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