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待遇
经研究正式聘用的播音员主持人,基本待遇如下:
(一)济宁广播电视台负责办理劳动关系,缴纳保险。
(二)工资:基本工资第一年每月1500元,自第二年起,基本工资根据济宁广播电视台薪酬管理办法晋升;绩效工资根据每月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分别按电视频道、广播中心绩效考核办法确定和执行。
七、组织领导
济宁广播电视台成立播音员主持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济宁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济宁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播音员主持人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中出现的任何违纪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济宁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2236638
传真:0537—2271766,电子邮箱:jngdzp1509@163.com。
济宁广播电视台
2013年11月1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