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高速公路增城段全长约30公里,横跨该市中北部的中新、小楼和正果等3个镇的20多个村。由于每个镇、村的状态不一,每个拆迁点具体情况不同,所以难以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记者采访时获取的赔偿标准材料显示,每家每户赔偿金额不尽雷同,均是由政府工作人员和被拆迁对象具体协商,补偿金额有多有少,只要双方认可就行。但由于这一政策同时具有弹性,也带来赔偿个案的争讼,或官员从中牟利,或拆迁户高价要挟等在所难免。
佛山5家采石场关闭补偿款政府不兑现
□侯裕
佛山市三水区5家采石场对区政府的行动颇不满意,今年6月初,一名业主气愤地对记者说:“石场被关闭这么久了,说好的补偿款一直没有到位。”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5家采石场被关闭后,当地镇政府与这些企业签订协议,约定在2009年底给予补偿。
但此后镇政府辖区体制改革,原属大塘镇补偿,转由新成立的南山镇处理,造成一亿多元的补偿款一拖再拖。今年6 月,南山镇政府表现,将在3个月内处理好此问题。
据这些企业反应,他们都是原属三水区大塘镇的采石场,经省市区三级政府部门审批并且证照齐全,总投资2.7亿元,曾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共有上千名职工。2008年6月9日,5家采石场接到三水区石场关闭领导小组的通知,为了响应三水区各级部门节能、减排的号召,将于2008年6月12日统一关闭大塘镇的5家采石场企业。为配合上级政府安排,5家企业批准以“协议补偿”的方法关闭采石场。
经过半年多的协商、资产评估,2009年1月20日,大塘镇政府与5家企业统一签订了《关闭石场补偿合同》,约定给予5家企业总计1.1亿元的补偿款。上述合同还由大塘镇法律服务所制作了一份“见证书”。
记者从“见证书”中看到,大塘镇镇长霍泳康代表镇政府一方在合同上签字。
合同载明,“为达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之目标,全面关闭辖区范畴内的采石场。由于采石场提前关闭,给经营者带来了必定的经济丧失”,因此签订该协议。协议补偿的内容包含前期费用、基础设施费用、建筑物投入等。对于补偿方法,失业下岗员工给予现金补偿,其他则以土地应用权作价补偿。
双方特别约定了补偿款支付时间:一是,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付清采矿权价款、复绿保证金等;二是,合同签订 180日内付清员工下岗补偿金;三是,2009年12月31日前付清所有余款。
协议签订之后,5家企业都关闭了采石场,遣散了所有职工,镇政府也按照约定支付了将近1000万元的职工安置费用。但剩余的约1.1亿元其他补偿款,从2009年6月,一直拖欠到2010年6月都没有解决。
大塘镇政府延期履行协议后,5家企业即开端到镇、区、市三级政府上访,几乎每月一次。2010年6月到区政府集体上访,已经是他们的第10次上访,但始终没有成果。他们说,政府言而无信,导致他们转产解困步履艰巨,也影响了下岗职工生计问题。
佛山市三水区政府消息办近日接收记者采访时表现,5家采石场反应的问题迟迟未解决,重要是区划调剂所致。5家企业原属六和居委会,去年5月,六和居委会由大塘镇划归南山镇,由于调剂时涉及大批事务,因此拖延了处理此事的进度。南山镇政府也向记者表现,5家采石场反应的问题,是由于区划调剂所致。
据懂得,5家采石场合处的六和村委会,区划在最近几年有过多次调剂。六和居委会最初为“六和镇”,2003年并入大塘镇。2009年5月18日,三水迳口华侨经济区与大塘镇六和村委会合并成立南山镇,至今刚刚1年。六和由大塘镇划归南山镇后,面临着大批社会、经济事务的移交,很多事务都拖延处理,采石场补偿问题,自然也在其中。
南山镇政府有关领导向记者表现,6月初,镇政府已经向他们做出书面承诺,在3个月内解决问题,支付全部拖欠的补偿款。南山镇新成立,财政收入并不充裕。镇政府表现,在当初签订补偿协议时,已经预留530亩已征用土地作为补偿资金起源,镇政府下一步筹备在国土局通过招拍挂程序拍卖这块土地,以拍卖款支付剩余的1亿多元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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