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指控,去年8月至今年2月间,赵岩以营利为目标,在东城区千龙网都等网吧内,登陆境外赌博网站,并作为代理人发展会员等,从事网络赌球,接收他人投注765万余元。
赵岩说,打牌时偶遇某境外赌博网站“庄家”罗某,为赚钱成为代理人,他可以从中赚取投注额0.5%的代理费约,但赵从来不赌球。
检方认为,赵岩担负代理接收投注,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责。赵岩的辩护律师阎如玉提出,赵岩犯法情节不严重,相对于赌博网站,应参照为从犯地位。
法院判决认为,检方指控事实及罪名成立,赵岩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处分。由于此案不属于共同犯法,未采用赵岩系从犯的辩护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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