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说明的是,《开元天宝遗事》一书有些不可信,杨国忠老婆的出轨,多半属于王仁裕的杜撰。但是,《文明判集残卷》就完全可以相信,这是一本官员审案的集子,里面的案例都发生在公堂之上,有审理经过,有法理依据,有判决结果,流传于世,就非常有可能了。
这里的五种出轨借口,除了发生于民国的紫菊外,其他都发生在唐朝前后,这与社会大环境有一定关系。唐宋以前的社会,宗法制度并未完全形成,儒家的伦理道德还处于朝廷层面,尚未影响到整个社会人心,所以,社会对女人出轨这种雷人新闻基本上持宽容态度,坊间也就是笑笑而已。虽然各个朝廷也提倡妇女守节,但对于出轨偷欢之事,只要没人告状,官府便不会追究。即使有人告状,按唐律规定也只判刑一年半。用“浸猪笼”之类的野蛮酷刑来迫害出轨妇女,要到宋代以后才出现。赵炎以为,紫菊的出轨,得到了范绍增的谅解,没有被“浸猪笼”,应该是非常难得的特例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