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请开展跨境贸易国民币结算试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干部门按照《试点管理措施》等有关文件积极做好试点工作,保证跨境贸易国民币结算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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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跨境贸易国民币结算境外地区扩至所有国家(2)
时间:2010-06-22 16:23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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