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银行发布消息稿称,央行行长周小川今日在北京会见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副总裁筱原尚之,筱原尚之此次访问是中国与基金组织举办年度商量的一部分。
双方就中国经济增加、物价程度、国际收支与货币政策等问题交换了看法。
筱原尚之在京期间还将拜见财政部、银监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进出口银行等单位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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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消息稿未披露更多内容。
根据IMF协议第四条款规定,IMF与成员国通常每年一次举办商量,讨论成员国的经济政策。IMF将根据商量情况撰写商量报告,并提交执董会讨论。IMF将按照自愿的原则对外颁布商量报告。
第四条款中明白规定,各成员国的汇兑安排要与IMF的目标相一致,要与IMF和其他成员各国合作,使汇兑安排有利于汇率系统的稳固,避免多重汇率和妨碍国际收支的有效调节或获得不公平的比较优势。
为确保国际货币系统的有效运转,IMF要对成员国的汇率政策及汇兑安排进行监督,在考虑各国具体情况的前提下,确保成员国履行《基金组织协议》所规定的任务。
2004年11月,中国首次对外颁布了第四条款商量报告。而2009年7月,IMF在与中国2009年第四条款商量的通告中并没有指认国民币汇率存在基本性失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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