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确保“双高”
资本市场:完善股权融资机制
□ 本报记者 闫立良
昨日,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看法》。看法提出,完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机制,施展资本市场支撑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积极作用。加大中小企业上市前期辅导培养力度,支撑自主创新和有发展远景的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积极发展中小板市场,加快发展创业板市场,努力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范围。建立和完善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制度,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
看法提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多层次金融组织系统,包含进步大型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意识和才能、积极施展中小商业银行支撑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推动服务县域中小企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稳步发展。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到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开设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保持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备和规范发展并重,支撑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大中型商业银行在防备风险的前提下,为小额贷款公司供给批发资金业务,但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获得融资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拓宽符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多元化融资渠道。看法提出,要完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机制,施展资本市场支撑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积极作用。鼓励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等设立创业投资企业,逐步建立以政府资金为领导、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创业资本筹集机制和市场化的创业资本运作机制,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增进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加大中小企业上市前期辅导培养力度,支撑自主创新和有发展远景的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积极发展中小板市场,加快发展创业板市场,努力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范围。建立和完善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制度,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积极推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适时将试点扩大到其他具备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巧园区,完善监管和交易制度,改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逐步扩大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范围。积极推动完善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聚集债券和聚集票据的试点工作,适当简化审批手续,对中小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履行绿色通道。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中小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鼓励中介机构适当下降收费,减轻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累赘。培养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市场发明条件。进一步完善风险把持、信用增进等相干配套机制,为优质中小企业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阶段供给信用增进服务。
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扎实推动扩大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工作。支撑金融租赁公司按照“商业持续”原则,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创新。完善融资租赁公示登记系统,加强融资租赁公示系统宣传,进步租赁物登记公信力和取回效率,为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发明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对融资租赁业务的领导监督,增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化,管理统一化,合同统一化,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保证融资租赁有序、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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