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6月8日讯财政部周二表现,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嘉奖资金管理暂行措施的通知》,对中央财政今年安排的20亿元用于支撑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法在工业、建筑、交通等范畴以及公共机构履行节能改革的资金,进行规范和加强财政嘉奖资金管理,以进步资金应用效益。
《通知》规定,对节能服务公司以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法实行的,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10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工业节能改革项目给予嘉奖,其他节能改革项目标节能量下限放宽到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嘉奖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累赘。中央财政嘉奖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嘉奖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
《通知》明白,对符合支撑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履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公告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及业务范畴,鼓励其在全国范畴内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并根据实行情况对备案名单进行调剂。
《通知》指出,省级财政、节能主管部门是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行主体,负责审核申报项目和合同,确认项目年节能量,并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行、合同履行以及节能后果进行监督检查。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节能改革项目标实际节能量和补贴标准,据实将嘉奖资金拨付给节能服务公司。(全景网/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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