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日产携手公安部特定于于2010年10月1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东风日产携手公安干警优惠购车”活动。
活动内容
1、活动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活动对象:全国公安干警(在职干警),且仅限于干警本人,每位干警可按优惠政策限购一台。
3、活动车型:东风日产旗下生产的系列车型(玛驰除外)。
4、优惠政策:公安干警按东风日产公布的优惠价格购买东风日产品牌车型,具体价格请见附件;优惠价格表由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销售部双月公布一次,新级别车型推出时将及时更新。
5、济宁地区活动地点:东风日产华源专营店

一、公安民警个人购车条件
为体现从优待警政策,购车人必须是公安民警,且购车发票名称为公安民警本人。
二、公安民警个人购车办理
(一)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在"警用装备采购网"上公布民警个人购车车型、价格和专卖店清单,民警按照网上公布的信息确认车型,并到专卖店登记。
(二)购车民警在网上下载《公安民警个人购车协议书》,填好后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本人身份证、警官证复印件传真至车辆装备科。传真:021-63161496。
(三)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将《公安民警个人购车协议书》和身份证、警官证复印件汇总审核签字后传真至相关生产企业,由生产企业汇总通知专卖店;
(四)民警订购车辆到达专卖店后,专卖店通知民警提车;
(五)专卖店在核对警官证和身份证等证件后,办理收款、开票和提车等手续。
三、公安民警个人购车要求
(一)民警个人购车的车型品种仅限于我中心在网上公布的车型。
(二)两年内不得将所购车辆转让给第三方。
四、监督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负责对民警个人购车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我中心将利用车辆查询系统定期对民警个人购车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违反《公安民警个人购车协议书》约定事项,由我中心通报民警所在单位纪检、督察部门,并在网上黑名单库中公布,同时暂停该民警所在单位购车3个月。
五、本暂行办法自2010年9月15日起试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