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让更多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从营养改善计划中受益,餐饮安全不容忽视。昨日,记者在银川举行的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餐饮安全监督培训班上了解到,因采取严格准入,规范操作等措施,宁夏26.8万受益的学生中,没有发生一例食物中毒事件。
宁夏是全国最早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的省区,于2011年秋季学期,在西海固地区部分农村小学开展了“免费午餐工程”试点工作。2012年春季学期,在全区11个县(区)的1694所农村小学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人每天4元的标准,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主要采取学校供餐、企业配餐、农户托餐三种供餐模式。各级政府及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从管理责任、食堂设施和环境卫生要求、食品采购及加工规范、从业人员条件、食品监督与应急等方面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进行了严格规范,按照不同的标准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餐饮配送企业和定点托餐点进行分类监管。对供餐单位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不予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不得向学生供餐。目前,11个县(区)实施该计划的配餐企业均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实施供餐的1408所学校食堂中,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占到53.2%,其余因硬件、管理不到位等,正在整改,74家农户托餐点全部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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