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记者从宁夏药监局了解到,今年春季我区11个县区的1694所农村小学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截至目前,26.8万受益学生中没有发生一例中毒事件。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区逐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人每天4元的标准,为学生提供安全可口的营养午餐。为了确保计划顺利开展,自治区药监局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单位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严格实行“两不准”,即不符合验收标准不予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向学生供餐。11个县区的药监部门在前期帮扶指导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许可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学校食堂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或申请材料不全的学校食堂提出补正要求和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