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于台北市师大路上的Awfully Chocolate蛋糕店。
新加坡籍女歌手黄湘怡转行经营蛋糕店,被新加坡奥芙莉巧克力公司指控短报营收少付权利金,又把原加盟店改名称,却一样卖巧克力,涉嫌违背竞业禁止规定,台北地院判决黄湘怡及她成立的黑伊天使公司,共同赔偿奥芙莉公司一百七十四万余元。

新加坡籍女歌手黄湘怡经营蛋糕店,被新加坡奥芙莉巧克力公司指控涉嫌违背竞业禁止规定。
奥芙莉共恳求权利金五十万元、查帐费一百四十一万多元、货款两百零六万多元、泄漏营业机密十万元、违约结束加盟店经营十万元及违背竞业禁止任务五十万元;法官驳回查帐费及泄漏营业机密部分,判准赔偿三百一十六万多元,但需扣除奥芙莉需负责的锅具延迟送抵侵害七万元及蛋糕粉品德不佳或过期侵害一百卅四万余元。
奥芙莉公司主意,九十五年间与黑伊公司签订加盟契约,授权黑伊在台开设“Awfully Chocolate”巧克力蛋糕专卖店,该公司供给材料及训练,并约定黑伊每日报告销售金额,每月供给营业额百分之十五当权利金,但黑伊在九十六年三至五月间涉嫌短报销售金额,并拒绝查帐。
奥芙莉向法院主意,黑伊打算规避支付权利金义务,甚至违约将营业机密泄漏给竞争者,且擅自结束台北市天母、八德分店的营业,造成该公司的侵害。
黄湘怡一方主意完整依约给付权利金,并无短报或积欠,奥芙莉无权恳求查帐等费用,黑伊并未泄漏营业机密给他人,结束分店营业并未违约,也未违背竞业原则。
法官调查认为,黑伊公司确实少付奥芙莉公司权利金及部分货款,分店歇业也造成奥芙莉丧失,而黑伊九十六年七月十六日结束八德、天母分店时,店址公告八月一日“Black as Chocolate”揭幕销售巧克力等口味蛋糕,四家门市也是原加盟奥芙莉的门市;黄湘怡还强调改新名称是想自行开发品牌,违背竞业禁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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