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法律的含混并不意味着问题无法解决。即使重名者很多,但叫同一名字、应用同一手机号、在同一单位任职、做过同一工作、取得过同一成果的人会有第二个吗?根据贴吧里的内容,其实很容易断定这个“人名吧”到底是针对哪一个人的。“自由是有前提的,百度‘不管’的自由不能凌驾在别人的自由之上,人权比企业的商业权利更大,没有人的权利,商业权利只会造成社会失范,金钱的力量会让人类失去幸福感,而不是成功感。”姜伯静说。
记者手记
不要将言论自由和谩骂混为一谈
有网友支撑百度,认为蔡教授请求关闭“蔡继明吧”涉嫌妨碍言论自由。但重要问题是,百度是否有权批准开设某些具体人名、地名的贴吧呢?当“蔡继明吧”进行申请的时候,是否应当审核相干证件呢?根据目前规定,论坛管理员、QQ群主都应当实名制,那么吧主是否也应当实名管理?尤其是如此具有明白指定含义的贴吧名字?国家早已明白,地名、人名不得作为商标进行注册,难道在互联网上,这些名称就不应当被保护吗?
其次,再来说说百度的“管理”。就记者多方懂得,百度与网友的交换渠道并不通畅,不少人发明在贴吧中被凌辱毁谤后,几经周折也未必能达成删帖目标。多个案件审理过程也显示,原告都是在几经交涉无果后才无奈走上法律道路。
如此不负义务的管理怎么能谈得上“免责”呢?
百度盼望在贴吧中保护网友自由发言的权利,我赞成,但“辱骂和恫吓绝不是战斗”,删除谩骂帖和言论自由也毫不抵触。作为一个国际著名的互联网企业,百度理应承担属于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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