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法
强迫个人在博客上道歉存在难度
北京新开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刘伟表现,在法院判决中,最常见的公开道歉情势是在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如果侵权方不愿主动履行,法院可以将判决重要内容刊登在报纸上,费用由侵权方支付。
而本案判决的道歉情势比较特别,请求于芬在个人博客和“搜狐圈子”上道歉,这个主动权是在于芬手里,只有于芬本人才干做到。因此本案在强迫履行时,可能存在必定难度。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这类不可替代行动,法院不能直接代替履行,但可以通过罚款等措施,迫使被履行人主动履行判决内容。
文/李奎宫云捷
●人物名片
于芬,女,现任清华跳水队总教练,带过的弟子有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和周吕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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