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的新规请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申领牌照,对最近3年内利用支付业务实行违法犯法运动、或为违法犯法运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分的,不予批准。
“这意味着像‘快钱’这样的问题机构将被淘汰出局。”
但有关专家也认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其资金运营、支付方法、技巧手段等不断花样翻新,进步门槛、实名支付、开具发票等监管请求能解决多少问题,还是个未知数。”
巨额“沉淀资金”归属
调查发明,无论是对购物卡发行商家,还是网上第三方支付机构,其盈利重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储值卡或支付工具所带来的大批沉淀资金利息,二是预付款的投资收益,三是签约用卡商户给的销售额返点。
对此,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发布的报告警示,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资金吸储并形成资金沉淀,如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可能存在资金安全和支付的风险”。
“核心问题是客户预付款,即巨额‘沉淀资金’的问题。”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方盈芝说。第三方支付机构均为先交费后花费,形成大批沉淀资金,并且是无息获得。即使只存放银行,也可获得不菲收入。如果用于投资,收益可能更大;但如果投资失败,商户和花费者将蒙受很大丧失,甚至引发社会问题。
央行新规指出,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情势挪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有关专家表现,这意味着“沉淀资金”不能用于投资,但产生的利息归谁仍不明晰,应出台监管细则进一步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花费卡的支付风险仍未引起足够器重。在上海,2005年因美亚21世纪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不善倒闭,其发行的美亚卡、万胜卡自此无法花费,估算金额至少价值上亿元。上海商业信息中心主任齐晓斋建议,发行储值卡的公司,应向监管机构支付必定比例的押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