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巍)非法采挖砂石、强行拆毁房屋、强收租金打人、酒后在公共场合斗殴……记者今日获悉,横行密云地区的21人犯法团伙被公诉至法院。
团伙“首领”被诉非法采矿、故意损害、故意损坏财物、挑衅滋事和聚众斗殴五宗罪。
据悉,该团伙成员年纪从21岁到38岁不等。从公诉机关的指控来看,这个恶权势团伙形成于2005年。
第一被告人,现年34岁的赵香富曾因故意损害被判刑罚。出狱后,他与曾两次因偷盗罪被判入狱的张猛相互勾结,纠集其他几名被告人,形成一个小团伙。
2007年,赵香富和张猛登记注册了“北京芸富花卉种植有限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共同在密云县建设大院,将团伙成员集合在大院中,通过在潮白河河道盗采砂石牟利,豢养和赞助团伙的成员。
公诉机关认为,作为该团伙的组织和领导者,赵香富和张猛属于重要犯法分子,应当以团体所犯的全部罪恶进行处分,因此对上述两人以涉嫌非法采矿、故意损害、故意损坏财物、挑衅滋事和聚众斗殴五宗罪提起公诉;团伙其他成员也因相应的罪名被诉至法院。
恶权势团伙涉嫌多项罪名
在横行乡里的过程中,该团伙涉嫌故意损害、故意损坏财物和挑衅滋事各两起,聚众斗殴1起,罪恶具体如下:
2007年9月至2009年3月,在明知潮白河河道禁止采挖砂石,并且在不具备合法采矿手续的情况下,该团伙应用装载机和大货车盗采河道内砂石695400立方米,经鉴定价值为600余万元。
由于“树敌”过多,该团伙的铲车被砸,在得知该消息后,赵香富和张猛等人持镐把砖头等凶器,将他人打成颅脑损伤,并将受害人的汽车砸坏。
2007年10月27日,赵香富等人在密云县一建材街工地内,将尚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张某等4人的房屋强行拆毁,造成房屋丧失117600元,随后,又将前来阻挡的人员打伤。
团伙成员称霸蔬菜批发市场,对拖欠租金的租户进行殴打,并将该摊位强行清除。
团伙成员在洗浴中心、海鲜城等处,多次酒后与他人产生争执,仅在2008年一年,该团伙4次被控为报复他人而持刀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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