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召开的淄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淄博市将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上半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下半年提高到不低于120元。
报告提出,到2011年要在全市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制度,近期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项改革。下一步,淄博市将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均达到95%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上半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下半年提高到不低于120元。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率均要达到100%。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均有所提高。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
明年医改工作的重头戏是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今年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到今年底,所有区县要完成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任务,并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逐步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同时,对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完成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发放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的目标任务。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