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6月24日电 (记者 方列、华昶)浙江省公安厅24日举办打击合成毒品犯法消息发布会。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现,随着合成毒品社会迫害性迅速增大,浙江省将加大合成毒品犯法打击力度。鉴于吸食合成毒品成瘾人员驾驶车辆对公安安全造成要挟,浙江省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出台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履行禁驾。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董晓伟介绍,以甲基苯丙胺(冰毒)、“摇头丸”、氯胺酮(K粉)为代表的合成毒品与传统毒品相比毒性更大,成瘾性更强,服用后造成的迫害更大,戒除毒瘾更难。但是由于合成毒品具有欺骗性、隐藏性,社会大众,对其迫害性认识不足,形势较为严格。
董晓伟表现,浙江省将利用2到3年时间遏制合成毒品的发展势头,把毒品对社会迫害下降到最低程度。在打击犯法上,浙江省公安要联合边防、交通等部门合力堵源截流,减少毒品供给,对宾馆饭店、夜总会等涉毒场合要加大查处力度,另外还要对跨省区贩毒团伙网络案件一网打尽,斩草除根。
浙江省公安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5月底,浙江省在册吸毒人员首次突破10万,达到103369人,约占全国的1/14,其中吸食合成毒品者49152人,占总数的48.2%。全国在册吸毒者中,吸食合成毒品者为24.6%。
近段时间来,全国各地因吸食合成毒品成瘾人员精力失控造成迫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屡屡产生,为此浙江省禁毒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现,浙江省禁毒委已经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一个初步计划,加强对此类人员的管控。
对吸食合成毒品成瘾人员,在戒毒期间(未达到三年戒断标准),不得从事危及公共安全的工作岗位(例如驾驶航空器、火车、客运船舶、出租车、公交车、校车等,也不得从事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等)。
对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附性精力药品成瘾尚未戒毒的,或吸毒引发精力疾病人员,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已经申领的应予以注销。
此外,公安机关今后查获的吸食合成毒品人员,要同时对其是否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或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岗位,予以评估,并向相干管理执法部门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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