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气预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人事考试单位代码
济宁市安全教育平台
济宁违章查询
济宁住房公积金查询
济宁科技网 济宁培训班 济宁银行网上银行 济宁教育网 历史故事 家庭教育 济宁市地图 济宁房产 济宁教育网 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 济宁新闻网
币圈最新消息 济宁信息港
浏览器之家 济宁汽车 睡前小故事
下载吧 股票书籍 花花草草
百应百科 照片恢复 学习通
红警之家 睡前小故事 马伊琍
手机照片恢复 手机数据恢复

陕西规定补偿不到位不得强迫拆迁

时间:2010-06-08 15:59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中广网西安6月8日消息(记者雷恺) 陕西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请求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请求,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当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程度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拆迁补偿安置中,必须充分尊重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方面的意愿,妥当安置被拆迁居民。要完善被拆迁人中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工作,综合应用最低收入保障、失业保障、最低补偿标准和经济实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策措施,解决被拆迁居民中艰苦家庭的补偿安置,确保其基础居住需要。为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城镇房屋拆迁安置的顺利实行,各地应根据《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按时向社会颁布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对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行强迫拆迁。对采用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蛮横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用“连累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法违法强迫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义务人的义务。

相关阅读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拟规定:食品标识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 卫生部回应肖传国办医院: 不得擅自开展肖氏手术
  • 郑州规定虚报“家底”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房
  • 学校规定男女生距离不得小于50厘米
  • 最高法出廉政新规 细化不得接受礼金等禁止性要求
  • 拘留所不得强制在押人员劳动
  • 男子出门旅游回家房子被拆 官方回应系“错拆”
  • 无锡一女教师被强迫陪酒而引发的自杀事件

    • 上一篇:陕西高考招生打算23万余名 录取率达61.75%
      下一篇:大学毕业生就业排行榜出炉 地质工程本科居首

      济宁运河畔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来源于注明来“源于:运河畔或www.yunhepan.com”版权均属运河畔网所有,其他媒体可以转载,且需注明“来源运河畔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济宁运河畔,济宁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全网热点
      • 健康
      • 教育
      • 新闻
      • 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