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黑龙江双鸭山7月2日电 (记者赵飞鹏)昨天,记者追随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采访团来到龙煤团体双鸭山分公司采访,龙煤团体副总经理徐维新说,随着鹤岗矿难调查的进行,龙煤团体鹤岗分公司前总经理、新兴煤矿前矿长等6人已经被刑事拘留。
2009年11月21日,龙煤团体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产生瓦斯爆炸事故,108人遇难。初步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特别重大义务事故。
矿难产生第二天,黑龙江省省长栗战书在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现,对“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失职造成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该处分的处分,该免职的免职,构成犯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义务,决不迁就,决不手软”。
相干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现,相比以往的特别重大义务事故,此次矿难的义务处理“更严”。目前,事故的调查处理已经接近尾声,成果不久就将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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