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5岁男子王某,为本市人,在李沧区经营一家宾馆。记者了解到,去年6月的一天,女子陈某与其表哥及朋友住在王某宾馆的 3楼一房间。同年6月24日下午,刚喝完酒的王某在宾馆走廊上溜达,见陈某的房间门开着,正独自一人玩手机,王某色心顿起进入房间,主动与正坐在床上玩手机的陈某搭话,伸手搂住了陈某的腰,并强行摸其胸部,陈某反抗挣脱,但被王某抱住并按倒在床上,继续强行摸陈某,被外出归来进入房间的陈某表哥及朋友发现。陈某随即拨打110报警。
案发后,王某的亲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王某的亲属赔偿被害人经济及精神损失3万元。被害人对王某表示谅解,并请求对其从轻处罚。日前,李沧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处王某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