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吴金彪 通讯员 郝鑫城) 一男子与前女友分手后想挽回感情,向前女友发送十余条骚扰短信对其进行恐吓侮辱。近日,该男子因“发送信息干扰他人生活”被警方治安拘留。
2011年6月10日,白马山派出所接到辖区女青年报警,称前男友刘某向她发送十余条恐吓与侮辱的短信,严重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了解情况后,民警将发送短信的刘某传唤到派出所。经审讯,刘某现年37岁,福建人,无业。刘某称,他与前女友谈了5年恋爱后分手,分手后他们仍有联系。6月初,刘某在前女友生日时送给她一条价值1000余元的项链,并表示要重归于好。
收到礼物后,前女友反而对刘某有所疏远。为此,刘某向前女友发送了十余条恐吓与侮辱短信,没想到触犯了法律。因刘某“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根据有关法规,警方给予刘某治安拘留两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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