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0日中午,江女士和丈夫一起到位于辽阳西路的卜蜂莲花超市买东西,在付完账准备离开的时候,江女士被超市的工作人员拦下了。“超市的人说我是小偷,还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像审犯人的小屋里,我感觉不对,赶紧拨打了110。”江女士对记者说道。
7月10日下午记者见到了江女士。“就是这包酱香蒸煮鲽鱼,我被说成小偷。”江女士一边说着,一边给记者拿出了她买的鱼。记者看到一包大的和一包小的,“超市里面搞活动,说是买一赠一,当时捆绑的是两个大包。后来他们说我是小偷,还把大包的换成这个小包的。”
“今天是周日,中午我和老公到卜蜂莲花去买东西。当我们走到超市一个类似于大冰柜的附近,看到那里有不少商品都搞活动。我看好了一种酱香蒸煮鲽鱼,标签上写着买一送一,有两包鱼捆绑在一起。当时我还问超市的人是不是搞活动?超市里一个女的跟我说,标签上都写着呢。”江女士说道,“后来我就选了一包,然后排队结账。”
在结完账之后,江女士和丈夫拎着买的东西准备离开,但是接下来的事情让她难以接受,“当我们走到门口附近的时候,一个没穿工服的人冲过来,把我们拦下来了,说是我偷东西了。当时我就傻眼了,我到超市买东西,怎么会成小偷了?”江女士说道。
“当时那个拦住我们的人,说话的声音特别大,让我感觉就好像是要故意让别人都听到。当时就觉得周围有很多人盯着我,让我感觉特别难受,眼泪差点就掉下来了。”江女士说道,“而且当时那工作人员的态度也不好,冲着我丈夫那架势像是要打人一样。”
“他们的工作人员不让走,把我们带到了一个特别小的房间。那个房间很小,周围没有窗户,只有一个门,感觉就像是一个审犯人的地方。当时我就感觉不对劲,赶紧拨打了110报警。”
“我感觉自己受到了很大的屈辱。如果超市真认定我是小偷了,那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是我偷了东西。明明是商场自己搞的活动,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工作人员说我买的鱼没有买一送一的活动,但是两包鱼就是已经捆绑在一起的,要是我们自己偷的,还能偷他们的胶带和标签?”
在记者采访的时候,江女士刚刚从派出所出来。“后来到了派出所以后,超市方面来了三个人,其中有两个人戴着墨镜,他们的态度还是不好,就跟要打架似的。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咬定说是我们偷了东西,而且有直接的证据,但是在我们要求看证据的时候,他却说我们没有权利去看。”
“再后来超市那边的人说,我买的鱼是在搞活动,但是赠送的鱼并不是大包的,后来把我们的一包大鱼拿回去,给我换成了一包小的。”江女士说道,“他们给我换了鱼,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他们就走了。”
“经过这件事,我感觉商场以后搞活动的时候,一定得写明具体的内容,别到时候,我们顾客再遇到这样的事情。而且经过这件事,周围的邻居怎么看我?为什么超市方面连个解释都没有?”江女士最后对记者说道。
随后,记者拨打了卜蜂莲花超市总台的电话,一位姓孙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将这件事反映给相关领导,并留下了记者的联系方式,但是记者一直都没有接到超市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当天下午5点半,记者再次联系到孙女士,她对记者说,“这件事我已经跟他们相关领导说了,领导说这件事既然已经由警方进行处理,就等警方来出最后的结果。”另外,记者于当晚7点再次联系商场工作人员时,对方答复说,现在商场里酱香蒸煮鲽鱼没有买一赠一的活动,只有另一种鱼类商品搞活动,且赠品与原商品规格不同。
文/图 记者 张林盛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