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3名家庭困难学生圆了大学梦
我市从2009年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其中,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经济困难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其他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贫困在校生均可申报。
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据市教育局督学刘运泰介绍,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县市区建立健全了资助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大力推进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特别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成绩更为突出。2009年至2010年,全市为19013名家庭困难学生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0189万元,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机会圆梦大学。
信用记录将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
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https://sls.cdb.com.cn),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借款合同文本将采用新版本,2010至2011学年的借款合同文本停止使用,新版合同文本的领取和使用。
为进一步减轻县(市、区)和高校工作量,提高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效率,从今年起取消回执单打印及邮寄操作,调整为电子回执单确认操作。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示,信用记录将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出借款学生的信用记录。如果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形成不良记录,对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及车贷、房贷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学生必须保证申请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否则将导致申请失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