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的饮料,供货商改了日期后又送到超市接着卖。日前,泗水工商查处了160箱修改生产日期的饮料。
市民刘女士在泗水一家超市买了瓶绿茶,看到瓶盖侧面的生产日期和旁边一瓶不一样。感觉有猫腻的刘女士将此举报到工商部门。经现场辨别,执法人员共发现2011年5月27日和7月11日两种可疑的饮料。
随后,现场执法人员根据超市销售台账,查出了这一产品的供货商,并进行了突然检查。在供货商仓库内,执法人员发现160多箱涂改食品“生日”的产品,找出隐藏在一个纸箱内的打码机和涂改液。
提醒:选购促销食品看清保质期
记者走访发现,在济宁城区的一些商超内,不少临近过期的食品“潜伏”在买一赠一等促销活动中,市民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看清生产日期。
30日,记者走访城区5家大中型商超发现,仅有一家超市设立了临界食品销售专柜,大部分商家对快到期商品都采取提前促销、捆绑搭售等方式降价销售。“超过保质期五分之四的食品,我们都会选择下架处理。”一位商场销售员说,但对于食品是否临近保质期也是三缄其口。
“商场里每天都有很多促销花招,真不知道哪些是厂家促销,哪些是‘隐身’的快过期食品。其实消费者对于快过期食品没有什么成见,就担心新鲜的、快过期的掺和到一起,如果不仔细看生产日期,买回去很容易过期浪费。”在乳制品专柜挑选牛奶的吴阿姨告诉记者。
据了解,为防止临近保质期食品混入新鲜食品误导消费者,在北京、河北等多省市已经在推行“临界食品”专柜制度,让市民明白消费。“凡是降价促销或买赠活动,我都会多看一眼保质期。”,采访中一位市民建议,购买时要认清临界食品,以免得不偿失。(记者 李倩 孔令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