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0日讯(见习记者 张铮)市民吴女士日前致电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党报热线反映,她与朋友在玉函路“滕州厨房”养生宴(以下简称“滕州厨房”)吃饭时不慎打碎一只红酒杯,饭店要求赔偿158元,但饭店拒绝提供进价表,也不出示赔偿明细。市消协负责人表示,店家应主动向消费者出示进价单据,照价赔偿,否则属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
吴女士说,10月7日,她与朋友在滕州厨房吃饭时不慎将一只红酒杯子打碎了。“其实也与服务员有点关系,但是我不想推卸责任,照价赔偿就是了。”可是滕州厨房的要价让吴女士大吃一惊,“他们要求我赔偿158元。这也太贵了吧,就要求店家提供进价表,可是他们拒绝提供,赔偿明细也没有。”吴女士表示,当时没有办法,只得把钱交上了事,经交涉,滕州厨房她开了一张收据。
“滕州厨房不提供进价表,也不出示赔偿明细,凭什么要这么多钱,这不是敲诈吗?”吴女士对此很是不满,她还把打碎的这种杯子拍了张照片,回家以后从网上查了一下。“他们说是德国肖特的杯子,我从网上搜了一下真品的零售价也就90块钱,而且从照片上对比来看打碎的那只杯子也不像是真品,我本人就是做进出口贸易的,对这些情况比较了解。”
今天中午,党报热线记者致电滕州厨房玉函路店,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不太清楚,“酒杯打碎都是吧台处理的”。记者询问打碎一只杯子一般要赔多少,这名工作人员表示:“3两的小杯子一般要20多块钱,也有进价八九十块钱的,更贵的得100多块钱,都是成套的那种。”
下午16时许,记者再次致电滕州厨房,一名陈姓工作人员称知道这件事情,她说吴女士打碎的是一只高脚中杯,店里的赔付价就是158元。“这里的高脚杯跟餐具都是成套的,每只进价都在百元以上,客人打碎高脚中杯就是赔 158块钱,要是高脚大杯得198块钱。”该工作人员透露,当时吧台并没有向吴女士出示过进价表或者赔偿明细。“我们店8月初刚换了老板,进价表什么的都在以前的老板那儿,现在店里没有,平时我们都是要这个价,绝没有讹客人的意思。”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酒杯这种消费过程中常见的易损件,如果因消费者的原因遭到损坏,店家应主动向消费者出示物品的进货单据,“根据照价赔偿的原则进行赔偿,有时考虑到运费等其他因素,可以略高一点,具体可由消费者与店家协商解决”。如果店家不向消费者出示进价单据,则属于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涉嫌“虚假标示价格”。
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姜海如律师认为,如果消费者认为店家对打碎酒杯收费价格过高,可以自行“举证”,在市场上“询价”,得到打碎的酒杯真实的价格,如果确实低于店家收取的价格,消费者可以与店家协商要回多交的钱款,协商不成可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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