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11月1日电 多家航空公司宣布,从11月1日零时起,儿童及按规定享受成人公布普通票价50%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群体燃油附加标准将减半计算,个位尾数不足10元按舍去尾数计收。
同时自11月5日起,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下调10元至130元,800公里以下航段维持不变,仍收取70元。
这是今年以来燃油附加费第三次下调,原因是11月航油出厂价每吨下调了224元。
发展改革委、民航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11月1日起进一步完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
根据两部门的规定,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累计变化幅度超过每吨250元时,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最高标准方可按现行联动机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这次完善联动机制后,燃油附加调整频率将有所减少,航空公司上调燃油附加的具体时间将会后延,在国际市场油价持续攀升的情况下,总体上有利于减轻消费者负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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