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1月6日讯(见习记者 殷萍) 11月6日,记者了解到,胶南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1年度“十大道德模范”和“十件文明好事”评选活动,活动从11月初启动,明年2月底结束。
凡是胶南市民,包括在胶南居住、学习、工作一年以上的外地居民,只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并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方面表现突出,符合其中一项标准,产生积极广泛社会影响的个人可参加“十大道德模范”评选。凡本年度由基层单位或市民自发兴起的,得到群众广泛认可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具体事件,可参加“十件文明好事”的评选。
本次评选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即由各镇(街道)、各单位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内部的推荐工作,或由举荐人直接向市文明办进行推荐,可以推荐他人也可以自荐。市民可将被推荐人和事件的主要事迹(500字左右)通过邮寄(胶南市深圳路181号行政办公中心1221室)、电话(85160022)、传真(85160123)、电子邮件(jnswmb@126.com)等形式于11月30日前发到胶南市文明办公室。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