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气预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人事考试单位代码
济宁市安全教育平台
济宁违章查询
济宁住房公积金查询
济宁科技网 济宁培训班 济宁银行网上银行 济宁教育网 历史故事 家庭教育 济宁市地图 济宁房产 济宁教育网 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 济宁新闻网
币圈最新消息 济宁信息港
浏览器之家 济宁汽车 睡前小故事
下载吧 股票书籍 花花草草
百应百科 照片恢复 学习通
红警之家 睡前小故事 马伊琍
手机照片恢复 手机数据恢复

热议:死囚器官捐献背后的问题

时间:2012-03-08 14:43来源:网络搜集 www.yunhepan.com

  根据198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等联合颁布实施的《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以下几种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利用:1.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2.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的;3.经家属同意利用的。

  而目前的问题是,在死囚捐献器官的过程中,是不是坚持其自愿的原则,即便是自愿,那么是不是就是完全自愿,如果不是建立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那么这是完全不公平的。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翟晓梅教授指出,如果死刑犯与普通公民一样捐献器官,并且其捐献是自愿同意的,是可以得到伦理学辩护的。不过,由于死刑犯处于弱势地位,确认其自愿的知情同意是很重要的问题。

  同时由于死囚的特殊性,加之巨大的社会压力,在死囚器官捐献的同时,家属的知情权如何得到有效保护?在没有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或者在故意不让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又如何确保这一捐献是公平、自愿的?

  由于目前我国缺乏相关立法,唯一的法律依据依然是三十多年前的的一部暂行规定,在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捐献工作如何规范?

  其中的暗箱操作,违规行为又怎么去杜绝?捐献者的合法权益又如何得到有效保护?

  我们知道,既然是捐献,肯定是属于无偿。然而在现实中,医院还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款,这笔款最后是算在患者医疗费用里。那么,这样的潜规则,对于无偿捐献者,又该做出一个怎样的解释?既然是有补偿,那么这些补偿是否应该归捐献者或者其家属所有?

  我们需要做的

  在此次政协会议小组会上,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中国即将建立器官移植应对系统,增加器官移植的分配公信力和执法力度。这将是对目前捐献体制的一大完善,具有较大意义。

  黄洁夫透露,在卫生部和红十字会组织下,我国即将建立器官移植应对系统,包括受者管理系统、等待器官列表管理系统、捐献者管理系统和器官分配、匹配系统。该系统的公正性将由卫生部进行监管;同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年内应该会“出炉”,是器官移植工作有法可依。

  对于死囚器官移植,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宣传,确保其完全自愿;对于家属,应该完全告知,使他们基本的知情权得到保护;加强工作的透明度,使这一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防止暗箱操作,尽量保证社会公平;完善立法,做到有法可依;建立器官捐献体系,完善相关管理;同时,加强社会道德教育,唤醒社会来年改制。

  器官移植是一项利于社会、造福他人的伟大事业,我们应该做好相关工作,让受捐者受益,也让捐献者得到应有的尊重,不能让他们的付出蒙上不光丽的色彩,也不能让我们的社会道德蒙羞。

 

相关阅读

    上一篇:死囚器官移植是器官移植主要来源
    下一篇:劫匪买报废公交偷车牌伪装山寨公交 抢劫乘客百余人

    济宁运河畔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来源于注明来“源于:运河畔或www.yunhepan.com”版权均属运河畔网所有,其他媒体可以转载,且需注明“来源运河畔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济宁运河畔,济宁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全网热点
    • 健康
    • 教育
    • 新闻
    • 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