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为保证南水北调工程调水水质,认真落实渔业污染防控工作,着力实现大湖养殖渔业零排污。
会战指挥,领导靠前。成立了由微山县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亲自挂率任总指挥,由微山县政府副微山县长和微山县渔管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指挥的农业及渔湖业建设管理指挥部。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深入基层,一线调度,现场协调,跟踪督办,保证活动有序扎实开展。
宣传政策,家喻户晓。为有效防止群众抢占湖面提前入湖生产,通过微山县上下营造“宣传春风强劲有力,政策法规家喻户晓”的工作氛围,提升规范网箱、网围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知情权,先行一步赢得湖区群众对此项工作的有力支持和配合。
规范养殖,“双控”限养。认真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南四湖渔业功能区划和养殖总量控制规划》,实行南四湖渔业功能区划和养殖总量控制制度。严控无证养殖、超面积养殖、规划区外养殖。达到大湖网围养殖限养在5万亩以内,网箱养殖限压在3万亩以内的工作目标。结束湖内投饵性养殖无序、无度、无偿养殖的历史。
加强巡逻,驻守执法。微山县渔业部门组织渔政人员、调集50吨级渔政船和执法艇,实行24小时驻守湖上执法,严防死守功能区划“红线”。同时对违法圈圩等湖上非法作业现象予以及时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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