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胸椎骨折竟在颈椎上开刀 造成患者高位截瘫
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农科频道热线村村通
滕州市鲍沟镇北朱庄村的杨运花,去年7月份不慎摔伤,在当地医院进行了骨折修复手术,然而,大半年都过去了,杨运花不但病情没有好转,反而成了高位截瘫,完全失去了活动以及生活自理能力。
2011年7月10日早晨,杨运花在家中不慎摔伤,造成右臂以及胸部等多处骨折,随后,杨运花被送至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治疗,当天进行了简单手术,然而术后杨运花还是感觉身体不适,需要进行二次手术。
5天后,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聘请所谓"专家教授"为杨运花进行了二次手术,名为"胸椎3、4骨折脱位后路减压、复位固定"。为此,杨运花的家人还支付了一笔额外的"教授费",3000元。
对于这次手术,医院称"很顺利",杨运花一家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然而,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半个月后,医院在为杨运花做了X光片复查后突然态度大变,以"病情太重,继续住院也是浪费钱"为由把杨运花劝回了家。
回家以后,杨运花依然疼痛难忍,抱着有一线希望也不放弃的态度,杨运花一家踏上了漫漫求医路,先是辗转于济南各大医院之间,直到去了北京301医院,一个啼笑皆非的事实让杨运花一家人痛不欲生。用北京301医院一位教授的话说,"这是标准的医疗事故,把胸椎给你做成颈椎了!
本来是胸椎手术,却做成了颈椎手术;对于这一点,多少能从杨运花7月30日做的X光报告单中看出来--报告单显示"颈椎见内固定状态",而胸椎仍处于骨折状态。
得知这个结果,愤怒的杨家人回来找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讨说法,可让人想不到的是,事到如今,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仍旧对此医疗事故拒不承认。
万般无奈之下,杨运花只得去做医疗鉴定,2011年10月26日,枣庄市医学会作出了医疗事故鉴定书,认定本病例"构成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现在的杨运花成了高位截瘫,大小便完全失禁,因为继发感染气管也被切开,根本没法开口说话,吃喝拉撒全靠家人照顾,急需康复治疗。面对"医疗事故鉴定书"这铁一样的证据,"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主动将杨运花送至济南军区总医院接受治疗,共分期支付了40万元医疗费,然而,到今年3月份,便不再继续支付。
不仅如此,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还拿出了一份"协议书"让杨家人签字,记者在一份签订于2012年3月30日的"协议书"上看到,医院再支付五万元医疗费之后,规定"除诉讼以外",杨运花及其家人不得再向医院索要赔偿。
杨运花的丈夫朱连芹说,医院就是抓住了普通老百姓不懂医的这个弱点,才在犯下了如此低级医疗事故后,还能瞒天过海,对他们颐指气使,呼来喝去,完全没有要为错误买单的意思。看着刚刚40多岁的妻子年轻轻就落下了残疾,还要在病床上忍受病痛的折磨,他就很难受,他说现在自己没有多余的精力和医院打官司,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抢命",是治病。
由于酿成大错的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不肯继续支付医疗费用,他们目前只能东家借西家凑,村里这家送一百,那家送二百,勉强维持着妻子的治疗。他就不明白了,这些和事件无关的好心人都能伸把手,为什么应当负起直接责任的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就能这么霸道,这么冷漠呢?
相关阅读